1.1 定義和解釋
在本協議中,適用以下各自的定義:
協定 | 包含條件和訂單的書面合約 |
工作日 | 台灣銀行營業日(週六、週日或公眾假期除外) |
狀況
| 本文件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(包括附表)根據第 16.5 條不時修訂 |
產品 | 訂單中所述的產品(或其任何部分) |
訂單 | 您在網站上對產品下的書面訂單 |
意外事件 | 超出我們合理控制範圍的任何事件或情況,包括您的違約、供應商破產、事故、無法從第三方供應商獲得產品、許可證或服務(儘管盡最大努力獲得)、法律法規或任何機構的干預有管轄權、火災、洪水或任何其他災難、影響第三方且無法合理找到替代第三方的勞資糾紛 |
加值稅 | 增值稅或任何類似的銷售稅 |
網站 | |
終止日期 | 協議終止日期(無論何種原因) |
1.2 在本協議中(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):
1.2.1 提及的「條款」或「附表」指本協議的條款或附表;
1.2.2 標題僅為方便起見,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;
1.2.3 單數的使用包括複數,反之亦然,任何性別的使用包括其他性別;
1.2.4 提及的「人」包括自然人、公司、合夥企業、公司、企業、協會、組織、政府、國家、基金會和信託(在每種情況下,無論是否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);
1.2.5 所提及的立法是指不時修訂、擴展或重新頒布的立法;
1.2.6 「包括」、「包括」和「特別是」應在其後加上「無限制」字樣解釋;
1.2.7 若任何條款與附表之間有矛盾,則以以前者為準;
1.2.8 提及的「書面」或「書面」包括傳真和電子郵件,「通知」是指「送達通知」;
1.2.9 提及的「您」和「您的」是指向(或將向)供應產品的人;
1.2.10 對於任何訴訟、補救措施、司法程序方法、法律文件、法律地位、法院、官方或任何法律概念或事物,任何對英國法律術語的引用,對於英格蘭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轄區,均應被視為包括最接近該司法管轄區的英語法律術語的參考;
1.2.11 所提及的文件是指在任何時間發生變更或更新的文件(在每種情況下,除非違反本協議的規定);
1.2.12 一方不做某事的任何義務包括不允許做該事的義務;
1.2.13 「一方」指本協議的任何一方,包括(且本協議應對其具有約束力並有益於其利益)其事業的全部或主要部分的所有權繼承人,以及其允許的受讓人(如果有)。